物流企业车辆通行负担“超限”
来源: admin   发布时间: 2014-07-31   1126 次浏览   大小:  16px  14px  12px
  为推进物流领域全面深化改革,减轻物流企业负担,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最近对128家物流企业进行了“2013年度减轻物流企业负担调查”。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日前发布了减轻物流企业负担调查报告。

  调查显示,我国物流行业统一开放、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还未形成,物流企业在税收、交通、行政审批、融资等方面负担较重,物流企业车辆通行障碍依旧。

  过路过桥费仍高运输型企业过路过桥费占20.5%

  被调查企业中,运输型物流企业占30.1%。调查显示,这些运输型企业过路过桥费支出占运输成本的20.5%。30.6%的企业反映公路收费标准较高,28.8%的企业反映超限收费标准不合理,28.8%的企业反映超期收费、延期收费情况依然存在。企业普遍反映,高速公路和国道从按车型收费改为计重收费,过路过桥吨公里收费标准普遍较高。各地过路过桥费收费标准不统一,有按整车重量、有按过磅收费、有按距离,还有按集装箱收费,企业无法准确测算成本。对于大件运输等超限运输车辆收费标准过高,一些地方采取16倍的惩罚性收费,使一些大件运输、商品车运输企业过路过桥费占运输成本超过40%,成本结构极不合理。运送国家重大工程设施的大件物流企业跨区域通行困难重重,国家规定的大件运输许可“起运地负责”和“跨省互认”无法实现。跨省跨区公路仍然以分段收费为主,增加了车辆拥堵和能耗,不停车收费系统在货运车辆中没有推开。

  货车进城限行严一线城市通行证满足率不到30%

  调查显示,我国三线以上城市基本上采取“一刀切”的限制货运车辆进城的交通管制措施。被调查企业普遍反映,一些城市中心城区部分路段甚至全天“禁货”。一些城市货车通行时间设置不合理,导致货物配送效率大幅降低,加剧了交通拥堵。由于管制路线设计不合理,一些区域出现“上路即闯禁行”现象。还有一些企业所在地随着城市扩张已成为货车“禁区”。为规避通行限制,保障城市供应,城市配送企业被迫采用小客车运货的现象比较普遍。这一方面增加了配送车辆和频次,带来不必要的拥堵和能耗; 另一方面也面临较高的罚款风险。一些城市普遍采取发放通行证的办法限制货运车辆进城。北京、上海等一线城市通行证满足率在30%以下,二三线城市通行证满足率较高,平均在75%左右,但也有逐步收紧的趋势。25.3%的调查企业反映通行证数量不足;33.3%的企业反映通行证申请困难;11.5%的企业反映通行证管理混乱;25.3%的企业反映通行证区域设限,城区与郊区通行证不能通用。企业普遍反映,在通行证审批和发放工作中,各地申报程序所需材料不同,受理部门不明确、管理不规范、程序不透明,“灰色地带”较多,增加了企业的申报成本。此外,通行证基本为临时性的,需要年年申报,加重了企业运营负担。

  “乱罚款”屡禁难止部分运输企业公路罚款占成本15%~20%

  调查显示,运输型企业缴纳的公路罚款占运输成本的5%~8%,有部分大件运输、商品车运输等超限运输企业公路罚款占运输成本的15%~20%。27.1%的调查企业反映公路执法政出多门、标准不一。28.0%的企业反映执法部门的自由裁量权过大,随意性强。22.4%的企业反映存在“只罚不纠”现象。公路罚款理由主要有一是闯禁行和禁区、二是客货混装、三是非法改装。一旦运输车辆发生交通事故,一些地方执法部门指定拖车公司和修车公司。这些公司漫天要价,物流企业无从选择。企业普遍反映,公路执法部门主要有交警、路政、运管、城管等部门。此外,还有高速公路、环保、工商、卫生、动物检疫等部门和单位,执法部门多,企业无所适从。另外,对同一项违法事实处罚标准不统一,如“超载”行为,交警罚款理由是“超载”,按照简易程序最高罚款200元;路政罚款理由是“超限”,最高罚款3万元;城管叫“超重行驶公里”,最高罚款2万元;运管叫“超越许可”,最高罚款1万元。一项违法事实罚款相差150倍,而且不同部门执法结果不能互认,普遍存在“重复罚款”现象。编后:

  6月11日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了《物流业发展中长期规划》,强调要着力降低物流成本,加强市场监管,清理整顿乱收费、乱罚款等各种“雁过拔毛”行为,形成物畅其流、经济便捷的跨区域大通道; 改善物流基础设施,完善交通运输网络,改进物流配送车辆城市通行管理,提升物流体系综合能力。希望物流企业通行负担“超限”的状况能尽快得到改善,解决物流配送“卡脖子”的问题。

服务项目

友情链接

在线咨询